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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党委专题研讨意识形态工作

发布时间:2019-05-22 16:22:20阅读次数:

     

 

 

近期,学院党委召开会议,对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。会议逐条学习了《长江大学关于推进“五个思政”改革创新落实“三全育人”理念的实施意见》和《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,对学院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进行了分析讨论,并对照《长江大学分党委2018-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》,按照分工和具体岗位人员对本年度工作责任进行了布置。

刘书记在会上要求,第一,定期学习中央、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指示精神,统一思想认识,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;第二,学院意识形态联席会议,班子成员、学院办公室主任、学生办公室主任和工会主席参加;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工作,处理相关重要问题;第三,对学校传导给学院党委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,按规定党委负主体责任,书记是第一责任人,院长是重要负责人,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分工(党建、网络自媒体、综合、人事、教学、科学研究、学术活动等)承担相关责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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